专题分析
没有“乌托胖”,只有“窝囊费”:胖东来员工所背负的
一:司法懒惰则冷酷合法 2025年10月间,“胖东来12年老员工未及时迎客被开除”的话题在各大自媒体平台得到了一定关注。事因是该员工在其所负责专柜理货时,未能按规定及时接待顾客。依据胖东来内部管理规定,此举属违纪行为,于是胖东来在2021年8月29日向该员工出具《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》,员工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该案已于2022年4月14日由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案,在2025年10月引发舆论关注,实属一种“发现”:一个以优质服务、优厚待遇、优秀声誉著称的地方零售业龙头,忽然间展现出在这些美好形象背后严苛到残忍的要求,以至于长达12年的工作年限也无法从中挣得一丝余地。这种戏剧化的反差将胖东来的内部管理推到了前台,进入大众视野。 从劳动纠纷的角度来说,此事本身完全可以概括为“胖东来辞退违纪员工”。但话题发酵时却凸显了另外两条信息,其一是以12年工作年限确立的“老员工”身份,其二是触发辞退的具体违纪内容,即“未及时迎客”。正是这两条信息反映了舆论中的两种基本立场——同情员工遭遇,呼吁“通人情”的人性化立场;以及认可严格管理、服务至上的规范化立场。类似的案例在胖东来的管理中并非首见